莫让住宅维修金沉睡

成为权力部门的“天鹅肉”

  住宅维修金是商品房的“养老钱”。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开始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已经达到5000亿元左右的规模。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物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业主们却面临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的困境,这笔庞大的资金因此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网友热议】

住宅维修金

莫让住宅维修金沉睡

买房子怎知道该交多少钱?

住宅维修金概念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详细]

维修金去了哪里 ?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详细]

维修基金来龙去脉

 

住宅维修金的“沉寂” 应还权于民

如何防止住宅维修金的“沉寂”

住宅维修金属于业主所有。为了避免业主在房屋维修中的意见分歧和资金征收的困难,在商品房销售时由开发商先行向业主收取,并转交政府所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保管,这也无可非议。然而,房管部门却心安理得地将这笔资金长期占有,并且在不告知业主的情况下进行“钱生钱”的投资理财。住宅维修金成为代保管者的“天鹅肉”,而业主的利益则受到长期的侵犯。很多小区的维修金在房管部门的账户上“沉睡”多年,实际上已成为一笔糊涂账。

为了进一步有效的利用住宅维修金,防止成为权力部门的“天鹅肉首先政府对小区业委会的审批权应该取消(业主说了算);其次业委会组建起来以后,房管部门必须帮助业委会建立专项的维修金账户并及时移交资金;再次房管部门还必须以诚实的态度向业委会公开账目,对于已经挪用的资金应该及时返还。当然,在业委会管理维修金后,如果缺少监督,同样会发生其内部人员挪用甚至贪占资金的问题,这也是小区业主在维修金使用上最为担心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为业委会建立起账目公开制度,让业委会的资金运用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在这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运用好政府所具有的监管权力,积极展开事中事后监管,为全体业主建立起维修金使用的安全屏障。 [详细]

维修金的这种异化,关键在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手伸得太长,导致维修金的权力所属出现错位。按照规定,业主要动用这笔维修金,先要由其小区所在的业委会形成决议,但现实的状况是很多小区在组建业委会的过程中就颇费周折,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业委会建立有审批权,导致一些热心维护小区业主权益的人不能进入业委会,业委会的建立面临重重困难,维修金的使用也就无从提起,而房管部门则乐见其成。在这个过程中,关键还是在于政府的越权,对小区的事务干涉过多。

即使是小区业委会组建起来以后,小区居民要启用维修金,仍然面临复杂的申请手续。按理来说,业委会建立以后,这笔钱就应该移交业委会,但房管部门却又会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其理由无非是只有政府机构才能管好这笔钱,而业委会的自治会出问题。但事实已经证明,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并不比业主自治有更多的自觉性,相反倒是由于有了政府权力的支撑,其侵犯业主权利更可为所欲为。

关于腾讯 | 关于腾讯·大粤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腾讯·大粤网招聘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4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